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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小音樂班的報考人數年年下滑,「報名人數比錄取名額還少」的現象已經不是新聞,音樂班的主任以及老師們無不唏噓,一方面感嘆曾幾何時,炙手可熱的音樂班窄門已經門可羅雀,另一方面也擔心自己飯碗不保。音樂界確實是有那麼一點灰暗慘淡的絕望氣氛。

為什麼報考國小音樂班的學生劇減,有些人認為是因為少子化現象使得學生人數減少,這個論點我並不是很贊同,我們常常擔任比賽評審,民間比賽的報名人數很多,每年的全國學生音樂比賽B組(非音樂班組)不論在質與量上都有超越A組的趨勢。有人覺得學音樂太貴,這我也不贊同,現在音樂老師比以前多,而且各種背景、各種資歷、各種收費的老師都有,而且樂器也比以前便宜,相比十年前,學樂器的門檻已經大為下降。事實上學樂器的人確實有增加的趨勢。從台北市學生音樂比賽的絃樂合奏組就可以看到B組學校數、學生數都很多,水準也很高,競爭極為激烈;而其他縣市也多有民間社團式的絃樂團、管絃樂團。為什麼學樂器的人增加了,卻選擇不去念音樂班,這才是我們應該要關心的。

從大環境來看,我們可以說,台灣經濟不景氣,確實影響了藝術專業人才的出路。專業藝文團體必須要靠票房、靠政府補助和民間贊助才能維持,近年來補助減少、民間企業薄利化,裡裡外外都減少了藝文活動的資金來源。投報率」的考量確實動搖了家長讓孩子投入藝術人生的決心。

還有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需要討論,就是教育觀念已經改變了。現在的教育講求適性、多元,小學階段應該是以啟發思考、開發潛能、搜尋性向為主。像音樂班這樣的專門科別從小學三年級開始做專業分流,如果這麼小就做這樣的人生決定會不會讓孩子將來喪失了人生方向的選擇權?如果不願意從小就決定,那麼又要顧術科又要顧學科,對小孩的壓力是不是太大了一點?因此許多家長及教育學者都持保留態度。

綜合以上的觀點,學樂器對一個孩子的身心發展是有益處的,但是不一定要變成「音樂專業」。如果讓孩子留在普通班,那麼他們可以在「正常」的學習群體中和其他學生一樣「正常」學習,不需要像音樂班一樣犧牲一些其他的科目來容納音樂專業課程,但是在課餘的時間仍然可以學樂器、參加樂團或合唱團,一樣培養一項有益身心的嗜好,如果學得好將來仍然可以報考音樂系接受正式的音樂專業訓練。抱持這樣觀點的家長們,認為留在普通班,用課餘時間學音樂才是進可攻退可守的最佳選擇。

以上的論述是以教育的觀點出發來思考進不進音樂班,我認為音樂班確實應該好好的從教育理念重新思考音樂班的存在價值和型式,以往會考慮進入音樂班的家長都是非常重視教育的,如果這些人都否定音樂班,那麼音樂班的市場就完全消失了。

再來,音樂班的存在已經超過三十年,從彼至今,普通班升學的管道和考科都改了好多次,但是音樂班的升學方式和考科卻是三十年如一日,完全沒有隨著時代的演變作調整。尤其是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後,對音樂班的衝擊將會更嚴重。十二年國教實施之後,音樂班的升學將完全不考學科,只考術科,以台灣一切以升學主導教學的現實來看,以後的音樂班會不會變成學科「放牛班」?如果有這樣的擔憂,家長更不放心把孩子放在音樂班了吧!再從普通科來講,在普通班裡面,會樂器是一種才藝,是一種「多元學習」的表現,不論是以此參加比賽、表演、社團等等都是加分工具。試想,同樣會樂器,在音樂班裡面不但沒有優勢還要面臨激烈競爭;放在普通班裡卻變成一種絕對的優勢,優劣立判!

除了社會結構、市場轉變、教育觀念改變等等大環境因素,其他諸如升學制度、政策不明、無主管機關、經費不足等等都是政府的責任。藝術教育在政府的整個教育制度中只佔了非常小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說是幾乎被忽略的一部分。因為政府機關裡面鮮少有藝術背景的人,對於文化的意涵、藝術基礎的培養以及文化藝術的發展完全沒有任何概念,所以藝術教育這一塊也就變成支離破碎了。這三十年來教育部只循例辦理音樂班業務,從來不問這個社會需要怎樣的音樂人才、如何培養音樂人才、要如何讓有音樂才能的人發揮、要如何讓音樂班對這個社會發生正面的影響。到現在,沒有願景、沒有理念、沒有章法、沒有原則,現在連預算都沒有了,還丟給地方政府,認為國中小的部分是地方自治的權限範圍,要縣市政府自理,可是又沒有主管單位,法條政策殘缺不全,完全跟不上現實需求,各縣市教育局也不知所措,藝才班成了燙手山芋。現在教育部有了藝術教育與師資培訓司,終於讓藝術才能班有了中央級的主管單位,希望他們可以先把事權統一,確立各級音樂班的任務及功能,再引導各音樂班走出自己的特色。亡羊補牢,猶未晚矣。

我必須強調,面對艱困的環境,音樂班自己也有非常大的責任,尤其是小學音樂班。音樂素養的養成應該是營造一個適合學習音樂的環境,從所有的課程中學習欣賞美感、學習組織結構、學習將所學的觀念與技巧活用在生活當中。音樂應該是互相分享、互相欣賞的。孩子們在音樂班裡面應該要覺得可以天天聽音樂、玩音樂、學音樂、分享音樂很快樂,從豐富的活動之中培養他們的音樂熱忱,使他們願意與音樂結緣一輩子。基本札實的技巧固然很重要,但先決條件是讓他們喜歡音樂,為了進步、為了提升自己願意付出努力,最後他們不但是一個快樂開朗的音樂人,同時也是一個人格健全的「普通人」。要如何把這些理念與理想融入課程,每一個小學音樂班都要認真努力思考與實踐。每個小學音樂班都應該以各自所擁有的資源、理念去發展獨特的課程,讓每一個音樂班都不同於其他的音樂班,這樣才能夠吸引有心的家長將他們的孩子放心交給音樂班。這些改變不需要更動任何的法條,也不需要消耗額外預算,但是需要學校與老師投注極大的熱忱與精力。

如果音樂班繼續因循下去,式微退場之路勢不可免,等待主管機關出面解決不如自己起而行,我認為往特色教學的方向改變才是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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