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都舉辦的"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是每年的音樂盛會,全國學音樂的學生、樂團、合唱團都會在長時間的辛苦準備之後前來共襄盛舉,除了競賽,也互相觀摩。這個比賽對於參賽者與學校來說是極為重要的"年度大拜拜"。這個由教育部主辦的比賽宗旨是提升社會的音樂風氣、促進音樂文化的交流與成長,不過在升學主義掛帥的台灣,多年來比賽越辦越歪,為了避免抗議,規則和視野越改越小,從制度到場地到參賽的學生甚至是擔任評審的老師處處充滿了荒謬,造成了全台灣音樂學習環境的惡質化,原本是很好的一件事,現在變成了大家都覺得很糟但是卻不得不每年跟著玩(或被玩)的畸形現象。

每個比賽都應該是有明確的宗旨與目標,根據比賽的性質來訂定比賽的規則與內容,可是我們的"全國音樂比賽"的做法卻看不出它到底是要選出真正優秀的音樂家還是只是要讓大家來熱鬧一下就好。依照常理判斷,全國性的比賽應該是要選拔出最優秀的音樂家,就像台灣區體育競賽一樣,選拔出來的選手就有資格當國手。可是音樂比賽好像就不是這樣子。指定曲目常常沒有鑑識度(讓不同程度的人同場競技根本就不公平)、報名沒有篩選(連沒有準備好的學生也可以上台)、A組(音樂班組)與B組(普通班組)曲目沒有區分。這些規定造成比賽時參賽者眾多卻良莠不齊,有很多程度明明不夠或者是根本沒有認真準備的都跑來湊熱鬧,在台上演奏得亂七八糟,甚至是演奏到一半就無法繼續,呆站在台上下不了台,這樣子的比賽根本就是在開教育的倒車,浪費資源、耽誤大家的時間。向主辦單位反映,得到的答案卻是"鼓勵大家參與"。如果只是要大家參與,那就不應該辦比賽,應該辦音樂嘉年華才對啊!既然要辦比賽就應該鼓勵最優秀的選手出來競技,讓大家看到台灣的優秀音樂家激烈競爭,這樣的比賽才會精彩,才有互相觀摩、交流的價值啊!

比賽場地不佳也是為人詬病的一點。台灣各縣市都有文化中心,有些甚至是擁有國際水準的專業音樂廳,可是音樂比賽的舉辦場地卻時常選擇在體育館或是多用途的大禮堂進行。這些場地不是專門用來辦音樂會的,所以音響效果不是回音殘響太大就是吸音吸得很乾,又沒有給時間去預演適應場地,對還不是職業等級的演奏者來說很難立即適應。做個對比,全國中學運動會的四百公尺徑賽你拿一個兩百公尺的操場來比,或是拿一個兒童遊樂池給大家比游泳,這說得過去嗎?在一個完全不適合演奏的場地辦比賽,選手如何能發揮潛力、完美演出?評審又如何能夠客觀評斷他們的演奏?既然是年年都要辦的比賽,每個縣市就應該把專業的文化中心檔期保留下來,文化中心本來就應該是讓本地縣(市)民優先使用,不是嗎?

每到九月,各縣市的比賽承辦單位就會瘋狂打電話找評審,有的人打了上百通電話評審還找不齊,如此的現象不是因為教授人數不夠,而是大家不願意去當評審。評審原本應該是一項帶有高榮譽、非常受尊重的職務,我們卻避之唯恐不及!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賽程的安排非常荒謬。因為參加比賽的人實在太多,在有限的時間裡必須要完成比賽,所以只好縮減每個人的演奏時間,平均來說,每個人最多只有五分鐘,其中指定曲演奏一分半,自選曲演奏三分半。一些熱門樂器組別像是鋼琴、小提琴、長笛,參賽的人數常常破百!每個時段三個半小時要聽三四十個人演奏,常常聽不完,必須"延長加賽"。人數這麼多,遇到實力相近的演奏者根本記不住,演奏很糟糕也不能立刻叫他下台,而且大家都演奏同一首指定曲,評審一整天下來,不但要忍受長時間的疲勞轟炸,聽了幾百遍的指定曲也成為諸位評審揮之不去的"噩夜琴聲"!

限制演出時間對音樂教育產生了非常負面的影響,因為這樣,許多學生、家長和老師就只準備演奏三分半,只在乎這前面的三分半要練到完美,後面的段落完全不練。荒謬的賽制助長了參賽者的投機心理,造成了學習以及教學的歪風。我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多的批評教育部仍然故我,參賽資格連最起碼的要求都沒有,還拿一些不食人間煙火的理由搪塞,我想請問如果音樂比賽不必演奏完整的曲子,那麼田徑比賽是不是也只要跑一半就決定第一名?這麼荒唐的事竟然還視為理所當然!

當評審非常辛苦,整天被良莠不齊的各種音樂疲勞轟炸,還要寫評語。因為時間太短,有時候根本來不及寫,有時候乏善可陳還要努力想一些鼓勵的話,一整天下來寫到手指發麻、腦汁乾涸,真的是身心俱疲。這樣高度專業且"令人煎熬"的工作報酬卻不成比例,每個時段差不多要進行四個小時,卻只有2000元的"走路工",平均時薪才500,連我們的學生都賺得比我們多!評審看似地位高,其實不過是廉價勞工,我們只能打分數給評語,比賽辦得不倫不類,我們所給的建言主辦單位充耳不聞,參賽者抗議陳情的時候還要被叫去調查,音樂專業在這個比賽裡面仍然被蔑視。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大家當然能避就避。

全國音樂比賽應該是全國音樂人的大事,自然應該要給予重視。既然要辦,就應該要有真正國家級的規格,並且讓它發揮最大的效益,透過比賽端正學習風氣、尊重專業、選拔出真正優秀的年輕音樂家,並且對優勝者給予獎勵,幫助他們去比國際賽。我總覺得每次有人拿國際大賽冠軍的時候就稱他們為台灣之光實在是太無恥了,因為這些人之所以能成功,幾乎全靠孩子自己的努力、家長自費支持和老師不計成本的付出,幾乎從未獲得國家的重視與栽培。同樣是全國性的比賽,為什麼體育可以辦得風風光光,音樂卻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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